天津推進三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 打造“楓橋經驗”天津海河版
中新網天津11月15日電 (周亞強)天津市政府新聞辦15日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介紹天津市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工作情況。記者從會上獲悉,天津以三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為抓手,積極打造“楓橋經驗”天津海河版,探索出一條符合天津實際的矛盾糾紛化解法治化新路徑。
據悉,天津自2020年5月全國首創(chuàng)在市、區(qū)、街鄉(xiāng)鎮(zhèn)三級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以來,累計接待受理群眾各類訴求16.32萬件,辦結15.88萬件,辦結率97.3%,化解了大量矛盾糾紛,形成了“一站式受理、一攬子調處、全鏈條解決”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模式。
“以前群眾反映訴求、解決問題需要跑多次、跑多地。三級矛調中心建立后,我們著眼矛盾糾紛解決只跑一地,20多個市級部門、10多個區(qū)級部門分別進駐同級矛調中心,集調解、信訪接待、訴訟服務、法律咨詢、法律援助、心理疏導等功能為一體,群眾的各類訴求都能在這里找到化解的途徑?!睋榻B,矛調中心建立了明晰的“全科受理-分類辦理-限時反饋-群眾評價-考核問效”工作流程,通過“智慧矛調”系統(tǒng)分流轉辦到全市821家有化解責任的單位或組織,初訪化解率達到96.6%,絕大部分矛盾糾紛實現一次辦結。
據介紹,天津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的最大特點是充分發(fā)揮黨的領導的政治優(yōu)勢和制度優(yōu)勢,按照“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”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原則,制定矛盾糾紛化解“路線圖”。根據矛盾糾紛的類別和性質,確定化解部門或調解組織,明確化解期限,建立督辦、通報等工作制度,壓實化解責任,督促問題化解。
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楊建全表示,接下來還將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預防預警機制,加強基層基礎建設,抓實抓細調解工作,壓緊壓實工作責任,推動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,為天津高質量發(fā)展創(chuàng)造更加安全穩(wěn)定的社會環(huán)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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